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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登记管理2014年重点工作
时间:2014年07月04日

  法人登记管理2014年重点工作

  1、完善国家网站登记平台信息工作

  完成时限:6月末

  工作要求:全部梳理,准确无误。

  牵头部门:市登记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郊区登记管理机关

  2、制定统一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流程

  完成时限:3月末

  工作要求:在市编委办网站公布;流程设计具可操作性;实际工作中具体运用。

  牵头部门:市登记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郊区登记管理机关

  3、开展我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完成时限:9月末 

  工作要求:制发文件;市局争取100家的事业单位开展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各外县(市)郊区争取50家事业单位开展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牵头部门:市登记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郊区登记管理机关

  4、继续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完成时限:9月末 

  工作要求:选好试点1家单位,指导试点单位制定章程、组建理事会、召开理事会。

  牵头部门:市登记局

  责任部门:市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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