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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
2014年度
123000001587 黑龙江省红十字备灾救护中心
时间:2015年12月14日

 

事证第   123000001587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黑龙江省红十字备灾救护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黑龙江省红十字备灾救护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承担赴灾区救援 发放救灾物资工作 开展募捐活动和救护培训工作

   

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33

法定代表人

高丽娟

开办资金

7(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举办单位

黑龙江省红十字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

7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按照规定申请了变更登记 1、经费来源的变更 原登记: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变更后登记:财政补助、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2、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原登记:承担赴灾区考察 发放救灾物资工作 开展募捐活动和救护培训工作; 变更后登记:承担赴灾区救援 发放救灾物资工作 开展募捐活动和救护培训工作 3、开办资金的变更 原登记:85万元; 变更后登记:7万元

以红十字救护培训工作为重点,积极参加中国红十字举办的国家彩票公益金支持的救护师资培训班,建立和储备一支稳定的师资队伍。以“凡是有意外伤害发生的地方,就有经过培训的红十字急救员参与救护”为目标,积极推进全省应急救护工作,扎实有效完成“5.8”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艾滋病宣传日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定期为中小学、大学培训,承担全省应急救护的指导工作,让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和掌握应急救护的院外培训,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人为伤害、意外伤害对人们的危害,达到“挽救生命,减少伤残”的目的,将损失降到最低。我单位是省红十字会直属单位,职责是:承担赴灾区考察,发放救灾物资工作,开展募捐活动和救护培训工作。我们围绕这一重要职责,以备灾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收发直接面向各个基层,面向社会,更好的为困难群体及居民服务,重点放在储运不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储运工作快速,高效运转。账目清楚,管理有序,较好的完成了省红十字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周燃  联系电话:18545667880  报送日期:20150331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邮政编码:150001
电话:0451-82638264 传真:0451-82602798 电子邮件:hljsydj@163.com 投稿邮箱:hljsyd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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